关于乌鲁木齐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告![]() 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行程,东航特制定涉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开头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行程中涉及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航班日期在2022年7月23日(含)—2022年8月19日(含)之间。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2年7月23日(含)之前。
(三)提出取消订座日期及渠道:
为了顺利办理免费退票,旅客须在航班计划起飞前通过东航各销售服务渠道(含东航客服中心、东航直属市内售票处、机票销售代理人)取消座位。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1.东航或上航航班办理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其他日期的航班,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一次,但须收取同物理舱位或跨物理舱位的票价价差。
2.若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可在航班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免费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已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可在办理变更后7天内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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