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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行李规则

新手上路 08月02日 04:19 阅读380

1.1  一般规定

您的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b.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c.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d.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特别提醒:江西航空不提供儿童安全座椅,旅客携带的儿童安全座椅应作为行李托运,不得带入客舱。

 

1.2  托运行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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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除非事先征得航空公司的同意,否则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2.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需进行付费。

1.3 免费行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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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普通旅客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尺寸为158厘米/62英寸(长+宽+高),每件手提行李的最大尺寸为115厘米/45英寸(长+宽+高)。头等舱及商务舱旅客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为32千克,经济舱每件托运行李最大重量为23千克,其他特殊旅客参照具体规定办理。

②占座儿童/婴儿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与成人相同。

③不占座婴儿除相应的免费行李额外,同时允许免费运输一辆婴儿车或者摇篮,或一个儿童安全座椅。非折叠式婴儿车、摇篮、儿童安全座椅均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免费运输,符合非托运行李尺寸要求的折叠式婴儿车可免费带入客舱,但在客舱内指定的存储空间不足时也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免费运输。

④国际和地区代码共享航班的免费行李额和超额行李运价按照代码共享协议规定执行。

⑤厦门航空集团白鹭黑钻卡会员、白金卡会员、金卡会员、银卡会员,天合联盟超级精英会员、精英会员的免费托运行李额在一般标准上额外增加1件,重量不超过32千克(搭乘头等舱/商务舱/精品经济舱)或23千克(搭乘经济舱),最大尺寸为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

⑥留学生、劳务、海员的免费托运行李额在一般标准上额外增加1件,重量不超过32千克(搭乘头等舱/商务舱/精品经济舱)或23千克(搭乘经济舱),最大尺寸为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额外免费行李额需在购票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出票人须按规定将旅客身份证明(海员证、留学证明、劳务证等)、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附在开票当天的帐单后备查;出票单位须告知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⑦上述5、6类旅客的额外免费行李额不得累加,例如旅客具有金银卡和留学生双重身份,其免费托运行李额只能在对应舱位的一般标准上额外增加1件

⑧本规则自即日起执行。


 1.4  超额行李费  

      1.4.1  国内航线

        (1)除另有规定外,超额行李费率以每千克按超额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经济舱普通票价1.5%计算,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1.4.2  国际及港澳台航线

(1)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与东北亚/中东/大洋洲/美洲/欧洲/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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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大陆与中国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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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上述标准累加收费,不涉及美国航线的,单件托运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涉及美国航线的,单件托运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

②超过32千克、不超过45千克的单件托运行李,以及三边之和大于203厘米且小于300厘米的超大行李均需提前咨询江西航空出票单位,填写申请单,征得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托运。